司属各单位:
网络文明传播是“全国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考核内容。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全国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项目会议的要求,为保持中太建设集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集团公司成立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领导小组,并将此项活动作为集团公司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目标。为此,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并就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开通了博客、微博及注册了有影响力的论坛账号共24个。上级要求每月博客发稿36篇(每篇800字),每月微博发稿360条(每条不得少于50字),论坛文章不限。
二、各单位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加入中国文明网及地方文明办建立的博客,关注传播活动的官方微博,传递正面声音。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中国文明网》及省、市文明网等刊载的有关事件、事迹文章,撰写博文、评论,各单位每月上报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博文、评论文稿不得少于2篇(每篇800字左右,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写,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网络活动。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成员,要带头关注、阅读《中国文明网》文章,认真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博客、微博、评论文稿的撰写与传递上报工作,统一由集团公司上报上网刊发。望各党单位定期、定量确保完成报送任务。
3、集团公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目标考核、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年终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
4、《网络评论范例》、博客、微博文稿可登陆“中国文明网”和“晋城文明网”及其它省市文明网搜索下载参考。
附件: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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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单位”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4月23日市委宣传部关于“全国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项目会议的要求,中太建设集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成立集团公司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现就集团公司开展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集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崇鹤
组员:张娟娟、李文成、吴霜妹
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的主要实施内容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通博客、微博、注册有影响力的论坛账号(24个),加入中国文明网及地方文明办建立的博客,关注传播活动的官方微博,共需注册9个博客,9个微博,6个论坛。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主题、撰写博文,评论,传递正面声音,要求9个博客每个博客每月发稿4篇(不得少于800字),共计36篇;9个微博每个微博每月发稿40条(不得少于50字),共计360条;论坛暂时没有要求。
3、通过微博每天转发、点评中国文明网官方微博编发的“好人365”事迹,同时在推送的好人事迹专题留言板中进行留言点评。
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的分工
1、注册24个账号(企业文化部负责)。
2、每个月的稿件提供,博客36篇,微博360条(党委办公室牵头,企业文化部、总裁办公室配合)。
3、每月36篇博客, 360条微博网络文稿外输,及与宣传部校队发稿数量的正确率(企业文化部负责)。
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的要求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做好与市委宣传部的联络和网络文明主题传播的相关稿件内容的把关、传递上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相关的活动。
2、各级组织和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网络活动和认真做好博客,微博文稿的撰写,定期、定量地及时传报集团相关部室。
3、机关相关部门要按具体分工要求,尽职尽责做好网络文明主题的传播工作,积极主动的发动、收集撰写的博文、评论文章,及时有效、不断地传递中太正能量,展示中太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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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5日 |